根据《关于表彰2016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湖工工字〔2017〕6号),公司工会获评2016年度工会先进集体,张敏仙获评先进工会工作者,韩璐获评优秀女教职工,吴明杰、郝国华获评五好文明家庭。
2016年,公司工会在校工会的正确领导下,团结组织广大教职工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,积极探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效途径,为构建和谐校园和和谐学院发挥了应有职能作用,为凝心聚力、统一思想、谋划发展、群策群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行动基础,积极响应校工会的号召,组织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,取得了优异的成绩,极大地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进展。
在2017年,公司工会将倍加珍惜荣誉,锐意进取,认真贯彻学校及上级工会工作部署,潜心服务广大教职工,当好教职工“娘家人”